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至2005年期间出生,具体日期以每次报名截止日期为准);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及以后出生,具体日期以每次报名截止日期为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2年及以后出生,具体日期以每次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详见《岗位表》);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 报考者应于报名前取得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截止日期后6个月内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在报名截止日期后6个月内,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聘前通过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zpc.edu.cn)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公告为长期公告,分批次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报名,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及工作需要,计划于2023年7月-12月适时组织考试,开考前7天将在学院官网发布现场资格复审及考试通知,通知发布后即停止本批次报名。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将及时公布每批招聘结果,并通报岗位空缺情况。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至2023年11月30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rczp.tzpc.edu.cn。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报名期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初审后48小时内进行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6664005。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报名时需进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rczp.tzpc.edu.cn),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简历投递。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根据报名系统中提供的“上传附件模板”格式要求提供材料,必须写清楚报考岗位和姓名)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②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还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国(境)外2023年毕业生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能够证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材料;
④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
⑤其他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4.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
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提前7日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逾期者责任自负。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上传材料的原件。
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向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陈述申辩。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我校的匹配度情况等。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结束后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暂保留报考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