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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27 03:06:15 |  访问:9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宁波市奉化区户籍;

2.现任宁波市奉化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数、招聘对象、范围、具体条件

奉化区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岗位1名。要求197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连续任社区正职满5年,且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指定目录内荣誉的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户籍、学历取得时间以及任职时间计算至2024年6月24日,具体荣誉目录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核、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向所在社区上级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4日(工作时间)。

(2)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同意后,逐一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把关。

(3)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于2024年7月5日(工作时间)将初审合格人员报名资料交至区人力社保局212办公室,届时将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招聘计划数。取消公告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下同)发布。

2.报名需提交资料:

(1)《宁波市奉化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盖章的任职文件1份;

(5)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的荣誉资料(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签字盖章的量化考核赋分表1份;

(7)提供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1份。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量化考核赋分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量化考核赋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量化考核赋分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量化考核赋分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1.量化考核赋分

量化考核赋分主要从任职资历、文化水平、品德素养、工作业绩、奖励荣誉等方面对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客观评价,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具体指标详见附件3。

量化考核赋分满分为100分。资格复审结束后,量化考核赋分排名情况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入围面试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测试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及面对基层群众矛盾化解、关系协调、组织动员、攻坚克难等能力、水平。

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入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宁波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纳入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管理,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一般应继续在奉化区城市社区服务至少满5年。若在5年服务期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拟聘用人员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不得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担任企业法人的应当变更。

(六)递补规定

1.面试开始24小时前,入围面试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量化考核赋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截止聘用通知签发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均不作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中共宁波奉化区委组织部:0574-89286162;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8681510、885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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